总体概况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是在我校车辆工程专业发动机专业方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1993年成立车辆工程专业以来,一直开设有发动机专业方向,至今已培养十余届毕业生。2008年经重庆市教委审核并报请教育部批准取得了“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办学资格,于当年开始招收本科生,专业代码为080501,招生规格为工学、本科,学制四年。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拥有包括汽车结构分析实验室、内燃机性能实验室、底盘测功实验室、汽车电器与电子等专业实验室,实验设备总值达拥有850多万元。本专业依托车辆学科,面向汽车发动机,充分利用“中德(重庆)汽车职业资格培训与认证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庆市工程中心等资源优势,紧密结合汽车行业的需求,以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着重于学生工程应用及创新能力的锻炼,培养满足行业需求的高素质工程应用型人才。
师资队伍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目前有专职教师共计6人(博士2人,硕士3人,本科1人;教授1人,副教授3人,高工1人,高级实验师1人),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发动机燃烧与排放、发动机电子控制、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开发,代用燃料等。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能源与动力工程(汽车发动机)
学制:四年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1)培养目标
能源与动力工程以热工、力学和机械科学理论为基础,涉及能源动力、人工环境、新能源研究开发、优化设计、先进制造、智能控制等应用领域。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特色及定位,本专业依托车辆学科,面向汽车发动机,培养具备车辆工程相关知识,掌握发动机设计、开发、制造、试验及管理等先进技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较强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
(2)主干学科
一级学科: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
二级学科:能源与动力工程
(3)主要课程
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制图、机械原理、机械设计、电工电子技术、汽车构造、汽车理论、工程热力学、内燃机原理、传热学、内燃机设计、发动机电子控制技术。
(4)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车辆工程认识实习、制图测绘、工程训练II-机械制造基础训练、工程训练II-电子技能训练、机械原理课程设计、机械设计课程设计、电工电子技术实验、生产实习、毕业设计(含毕业实习),共计40.5学分。
(5)专业培养要求
(1)知识要求:力学理论(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热学理论(工程热力学、传热学等),电工与电子,现代控制理论,掌握必要的能源、热科学及动力系统基础理论知识。
(2)能力要求:熟悉本专业领域内内燃机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汽车发动机设计方法,过程模拟优化方法,具备内燃机设计、制造和试验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了解其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具有本专业必需的制图、计算、测试、调研、查阅文献等基本技能。
(3)工程要求:受到本专业实验技能、工程实践、计算机应用、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训练;了解国家在汽车发动机设计、生产、实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备从事节能、动力工程和新能源开发利用等领域设备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和应用管理所必需的工程技术知识。
(4)特别要求:本专业学生还应具有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对职业、社会、环境有责任感,树立节能减排的理念。